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,现将2025年清明节、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根据学校教学安排,4月27日正常执行当日教学计划。对于放假期间暂停的课程,各学院应优先考虑在第18机动周完成补课,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补课时间。为确保教学秩序,无需提交调串课申请,可直接借用学校教室进行补课活动。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规定执行,确保教学质量不受影响。
各单位要做好放假期间值班值守、安全保卫等工作,校总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值班工作要求,做好白班和晚班交接工作,不得迟到、早退、脱岗、漏岗,确保信息畅通,如遇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校园安全稳定。